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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豪宅贈干擾”——開發(fā)商玩變身 業(yè)主投訴無門
2021年01月12日 12:49 來源:中新社天津分社

  黃浦江邊的湯臣一品如今仍然是上海豪宅的標桿,曾被視為湯臣集團進行全國拓展起點的天津湯臣津灣一品,卻讓天津的一批買房人掉進了購房圈套,遭受損失后至今麻煩不斷,求助無門。

  住豪宅是什么感覺?是不是做夢都在笑?在天津,作為豪宅的代表,無論是從當初開發(fā)商的廣告宣傳還是樓盤的銷售價格,“湯臣津灣一品”始終以“奢侈”的符號存在。從津灣廣場地鐵站走出,向南走幾百米,就是當年的“湯臣津灣一品”的7號樓和8號樓。而家住”湯臣津灣一品“的元女士表示,當初買該樓盤的房子卻是自己噩夢的開始。 

  噩夢開始:

  2015年10月,因為看到“湯臣津灣一品”的廣告宣傳,元女士以正常市場價格購買了天津津灣房產建設公司開發(fā)的和平區(qū)赤峰道8號商品房,并于次年12月底入住。2017年1月,元女士發(fā)現自己的房屋樓上“設備層”(看房選房時銷售人員謊稱“避難層”)內的供暖泵站設備、管道設施嚴重震蕩伴隨嚴重噪音干擾,致使自己的房間內根本無法休息入睡。于是向津灣公司反映,津灣公司工作人員李某利、物業(yè)人員馬某等人答應盡快解決,后稱在供暖期內無法動工,需要等到供暖期結束后才能檢修。并免收了當年的暖氣費,請元女士暫居它處。

  開發(fā)商中間變身,央企招商接盤湯臣

  供暖期結束后,元女士多次催促津灣公司解決問題,但其得到的答復是:作為“湯臣津灣一品”地產開發(fā)的大股東的湯臣公司已經撤走,央企招商集團旗下的招商蛇口地產公司入股,津灣公司人員調整,維修改造之事只能擱置。

  元女士和業(yè)主們發(fā)現,他們買房時的“湯臣一品”已經變成了“招商天璽”,其中奧妙,眾說紛紜。

  翻找當年的新聞報道,我們的確能看到:“2017年6月30日湯臣集團曾發(fā)布公告,公司間接全資附屬上海湯臣房地產作為賣方,擬向招商蛇口(001979.SZ)旗下天津招勝房地產出售天津湯臣100%股權,現金代價人民幣20.16億元。也就是說,招商蛇口20億元接手津灣一品7號和8號這兩棟樓并成為新主人!卑蠢碚f,有了招商央企背景“金主爸爸”的更具實力的“背書”,“湯臣津灣一品”的樓盤質量應該更加讓人放心才是,但元女士接下來的遭遇卻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接盤開發(fā)商稱花20萬對設備間進行隔音減震改造,但問題仍未解決

  2017年9月,津灣公司工作人員李某利稱公司花費了“20多萬”對設備層進行了隔音減震改造,等供暖開始后再觀察效果。對于李某利說的話,元女士半信半疑,為了維權,元女士便向天津熱電公司反映該問題,所屬的相關供熱所人員回答說,如果供暖設施存在問題,他們不會接受開發(fā)商的設備移交。得此答復,元女士只能撥打了“天津民生熱線88908890”將此事備案。

  時間又到了2017年11月,供暖開始后,元女士發(fā)現供熱設備間的震蕩干擾和噪音問題依舊,自己的房子依然無法正常居住,元女士又多次向開發(fā)商交涉,并又撥打“88908890”投訴,津灣公司的新股東(招商地產)的工作人員劉某江、總經理胥某等人均表示一定解決,并找到一家專門的減震工程公司制定方案,開始“走流程”。

  接盤開發(fā)商一直在走流程,噪音干擾仍然在

  2018年4月,供暖結束后,津灣公司還在以“走流程”、工作人員變動等理由對“設備層震蕩干擾和噪音問題”一再拖延,未予解決。元女士多方投訴,天津民生熱線88908890、津灣公司新股東招商地產深圳總部、津灣公司各級工作人員賈某、薛某、趙某、孫某……,均未解決,最后,天津市和平區(qū)房環(huán)保局也在8890的安排下到元女士的房子實地考察核實,并敦促津灣公司盡快解決問題,天津熱電公司也多次協(xié)助津灣公司提供解決方案。津灣公司甚至在2018年夏天,在其售樓處置牌公示,其“設備層”存在震蕩干擾,請買者知悉。直到2018年12月,津灣公司再向元女士保證立即解決、再次補償業(yè)主采暖費,后又多次到元女士家中核驗、勘察、論證,在這種情況下,元女士又一度相信津灣公司會真正解決問題。

  直到2019年10月,津灣公司再次告訴元女士,設備層已經進行了改造,請在供暖開始后觀察效果。但是,當年的供暖期開始,設備層的震蕩干擾和噪音問題依舊。天津熱電公司的相關技術人員在與津灣公司會商時已經指出:并沒有真正進行有效的解決施工,賣給元女士的房屋不適合正常人居住。元女士最后撥打88908890熱線得到的回答說,已經沒有什么解決辦法了,業(yè)主只能“走法律程序”打官司。

  投訴無門,一紙訴狀又逢疫情突襲過了供暖取證期

  從2016年12月買房,2017年1月發(fā)現設備層震蕩干擾和噪音問題,幾經周折、投訴無門,被折騰的筋疲力盡的元女士無奈之下,只得在 2019年12月向法院遞交了起訴書,希望問題能得到解決。但是,元女士沒想到的是,這漫長的訴訟程序才剛剛拉開帷幕……起訴之初就遇到了法院針對津灣公司的注冊地址、電話均聯系不上被告的情況,再一拖,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發(fā)生了,只能無奈等待。直到2020年5月,元女士終于等來了法院開庭,但是意想不到的是,法官說當年供暖期已過,無法取證,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如果元女士不撤訴,法院的判決只能是不支持。而作為被告,開發(fā)商津灣公司的態(tài)度也是消極傲慢,其代理律師對此前的所有過程一概不理,元女士除了無奈也只能是撤訴。

  幾經波折的訴訟,期待公平的判決!

  因為供暖期設備層的震蕩干擾和噪音問題讓元女士無法正常居住在自己買的房子里,元女士這幾年一直是暫住別處。今年1月,元女士再次去法院起訴時從案卷查詢中發(fā)現,2017年9月開發(fā)商聲稱花費20多萬進行了改造設備,實際花費才不足5萬,根據熱電公司的技術人員說,真正改造排除干擾的工程造價應該在30-50萬元之間。對于元女士多年來遭受的損失,開發(fā)商津灣公司虛與委蛇,誠信何在?

  如今,已經精疲力盡的元女士只期待法院能如期開庭,自己多年來遭受的損失能得到公平的判決。后續(xù)發(fā)展我們將持續(xù)關注。

  (本文中元女士為化名)

  本文作者:楊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