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民警審訊犯罪嫌疑人韓某。(濟南公安供圖)
中新網濟南4月21日電(梁犇 張秋陽)記者21日從濟南市公安局獲悉,該局刑警支隊近期根據報案線索,該市萊蕪區(qū)、鋼城區(qū)搗毀一個利用非法GOIP設備實施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5人,查封非法設備6臺,及時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的發(fā)案源頭。
自4月1日以來,全國陸續(xù)多地的100余名受害人報警稱自己遭受電信網絡詐騙,根據報警人提供的線索,濟南警方對詐騙電話撥打地點的追查都指向濟南市萊蕪區(qū)和鋼城區(qū)。
不到一周的時間,原本風平浪靜的地方卻憑空出現如此多的詐騙電話。線索推送到濟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反詐中心后,辦案民警立即意識到這是有人在架設非法GOIP設備,為詐騙犯罪分子提供撥打詐騙電話的平臺。

圖為民警在作案現場調取證據。(濟南公安供圖)
所謂GOIP設備,是指虛擬撥號設備,具備多條線路并可配備多個手機SIM卡卡槽,支持手機電話卡接入,實現數百個電話號碼同時通話。詐騙分子利用GOIP設備作為詐騙中轉站,通過遠程操作GOIP,任意切換手機號碼撥打詐騙電話,冒充公檢法、稅務、電信、銀行等部門工作人員實施詐騙。經過民警的深入分析,發(fā)現導致100多人被騙的背后是多達6萬余個撥出的詐騙電話,短時間撥打如此巨量的詐騙電話,背后一定隱藏著若干臺非法GOIP設備和一個大型作案團伙。
近年來,隨著公安機關對電信網絡詐騙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強,不少詐騙團伙已流竄至境外繼續(xù)作案,于是殘留在國內的詐騙分子就催生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新類別——幫助詐騙團伙架設非法GOIP設備撥打詐騙電話。據辦案民警介紹,此類違法犯罪活動作案簡單、收益高,因此不少人在高收入面前選擇鋌而走險,成為詐騙犯罪份子的“幫兇”。
辦案民警在運營商的配合之下,成功將搜索范圍縮小到萊蕪區(qū)和鋼城區(qū)的三個居民小區(qū)。經過20余個小時的蹲點守候,嫌疑人韓某成功落網。得知韓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后,團伙的另外兩名成員宋某、邵某很快來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據警方介紹,宋某(男,29歲)于今年3月30日因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萊蕪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期兩年執(zhí)行),兩天后的4月1日就“重操舊業(yè)”繼續(xù)干起幫助詐騙分子架設非法設備的勾當。根據宋某供述,自己在這個團伙中起到了承上啟下的作用,已經到案的韓某和邵某都是自己的“下線”,他負責將“上線”陳某和江某傳遞給他的指令傳達給韓某和邵某,再由二人具體操作非法設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3月31日,陳某聯系到宋某,問他是否想“干個活”,只是簡單的架設通信設備就能得到每日1000元的報酬。雖然自己在1天之前剛剛因為幫信罪被判刑,但在如此大利潤的誘惑下,宋某答應了陳某,而為了避免自己再因此遭受公安機關的打擊處理,宋某選擇了尋找“下線”代為操作的方式,先后找到了邵某和韓某,并答應將陳某給自己的報酬與二人平分。

圖為民警查獲的非法GOIP設備。(濟南公安供圖)
自4月1日開始,宋某、邵某、韓某連續(xù)在萊蕪區(qū)、鋼城區(qū)多個地點架設非法通訊設備6臺,用于幫助詐騙分子撥打詐騙電話。每“開拓”一個新作案地點,“上線”陳某和江某都會親自到場查看作案地的環(huán)境,并且將非法設備組裝完成調試為可用狀態(tài)。而當設備架設完成后,邵某和韓某每天早上8點左右接到宋某的指令開機,晚上8點左右再依據指令關機,中間還要隨時接收重啟、換卡等操作指令。在10天的作案時間中,該團伙共協(xié)助撥打詐騙電話6萬余個,按照約定,宋某從陳某處獲得了一萬一千余元的報酬,按照各自掌管的設備數量平分給邵某和韓某。
目前,宋某、邵某、韓某均已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對陳某和江某的規(guī)勸抓捕工作正在進行中。
濟南刑警提醒:為實施電信詐騙提供便利或者受雇于詐騙人員,是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行為。切勿貪圖小利,以身試法,淪為電信網絡詐騙分子的幫兇、共犯。濟南刑警將依法嚴厲打擊GOIP等設備涉詐犯罪活動。希望廣大市民注意,如果發(fā)現利用GOIP等中轉設備實施或幫助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請撥打110舉報。(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