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晚,楊宗緯在西寧“動聽音樂超級live演唱會”上表演時,因意外踩空,從高臺跌落,演出中斷,表情痛苦的他被工作人員緊急抬離送醫(yī)。隨后楊宗緯發(fā)文報平安,主辦方迅速通報情況。
楊宗緯演出上演驚險一幕
8月24日凌晨,楊宗緯發(fā)文報平安:“我真的受到大家好多的照顧,所以請放心,我會好好的!
8月23日,動聽(上海)音樂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發(fā)布官方情況通報稱:8月23日“動聽音樂超級Live演唱會·西寧站”演出進行中,歌手楊宗緯先生于舞臺上意外跌落,事發(fā)瞬間,現場醫(yī)療團隊與工作人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現場醫(yī)療團隊迅速進行初步救治,并通過急救通道將楊宗緯先生送往最近的重點醫(yī)院進行全面檢查和緊急處理。
目前,主辦方全體工作人員正全力陪同,確保楊宗緯先生得到最妥善的醫(yī)治。同時,對演出中斷并為現場所有觀眾帶來的驚嚇與擔憂,致以最誠摯歉意。
演出意外頻發(fā)引發(fā)討論
近年來此類事件并不少見:2024年9月9日,劉德華演唱會深圳站,在演唱時,舞臺的地下通道門被意外打開,他不慎踩空摔倒,幸而反應靈敏立即用手撐住,才沒造成更嚴重的后果。
2021年,張杰在未LIVE巡演蘇州站演唱會上突遇升降臺故障墜落,導致整個人直接摔下,摔下后他手上鮮血直流,但仍堅持繼續(xù)演唱。
2015年8月1日,張靚穎BANG the World巡回演唱會北京站,她在演唱《BangBang》時,突然從升降臺上摔下,導致腿部受傷,但張靚穎仍堅持唱完全場。
2025年7月13日,陳奕迅北京演唱會,他在表演時倒退踩空臺階,重重摔倒在舞臺上,不過他快速爬起來完成了舞臺表演。
業(yè)內人士認為,歌手舞臺摔倒事件高發(fā),與舞臺表演的“復雜性”與“風險性”疊加密切相關。當下演唱會為追求沉浸感,常采用復雜設計,卻埋下風險:特殊舞臺結構:延伸臺、升降臺、旋轉臺等是常見“風險點”。延伸臺邊緣若缺乏明顯警示標識,歌手在與觀眾互動時易因視線分散踩空;升降臺若發(fā)生機械故障(如突發(fā)停頓、錯位),或與地面銜接處存在高度差,可能導致墜落。
但值得注意的是,歌手在舞臺上需兼顧多重任務,易忽視環(huán)境風險。為調動現場氣氛,歌手常需轉身、走位、與觀眾互動,在此過程中若對舞臺布局存在記憶偏差,或因互動時注意力集中在觀眾身上,易踩空或摔倒。
就楊宗緯而言,演唱會通常持續(xù)數小時,歌手在高強度演唱、舞蹈后,體力下降可能導致動作協(xié)調性降低、反應速度變慢,面對突發(fā)情況時難以及時規(guī)避。
就演唱會而言,也存在部分場次的安全預案或執(zhí)行不到位的情況,這也加劇了風險。在意外發(fā)生瞬間,若應急響應不夠迅速,可能無法第一時間阻止危險發(fā)生。
演出意外誰來擔責?
演出中發(fā)生舞臺意外事故,責任誰來承擔?北京市海勤律師事務所李士強律師告訴記者,演藝活動中各類演出意外的發(fā)生,既影響觀眾的現場體驗,也對藝人造成人身傷害。首先,公民的健康權受法律保護。作為活動的主辦單位,不僅應對場地設施承擔安全責任,還應進行現場秩序維護。主辦方首先應確保舞臺設備設施的安全可靠,同時,對參演的藝人及觀眾要盡到必要的提示義務,主辦方未盡到上述義務,則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同時,參演的藝人也負有相應的注意義務,比如:其應確保自身的身體狀況足以滿足高強度的演藝活動的要求,在演出活動中,不做出高度危險動作。藝人如在演藝活動中,違反上述注意義務,也應當承當相應的責任。
另一方面,觀眾是消費者,其與主辦方形成了民事合同關系,如果演出中發(fā)生意外,嚴重影響了觀眾的現場體驗,則演出方亦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比如退票等。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楠